异地报警是如何受理的?
我现在在外地遇到了一些需要报警处理的事情,但不太清楚异地报警的流程。我担心报警后会不会因为不是本地的情况而不受理,也不知道具体该向哪个部门说、怎么说。想了解下异地报警到底是怎么受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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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警的受理情况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管辖,就是确定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有权处理案件;受案,就是公安机关接受报警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对于刑事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当你在异地报警时,一般是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会按照管辖的规定来处理。如果该案件属于他们管辖范围,就会直接受理并展开调查处理。例如你在异地遭遇盗窃,当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会立案侦查。 要是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当地公安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应当由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会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并且会及时告知报警人。比如你在异地报警称老家有人诈骗你,当地公安机关会把案件移送给你老家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并通知你。 此外,现在公安机关也提倡快速高效处理案件,即便在异地报警,也会尽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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