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结婚程序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申请环节**: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环节**: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主要是核实双方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比如会确认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是否存在重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登记环节**: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至此,双方正式确立夫妻关系。若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