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具体是怎么量刑的?
我朋友最近被怀疑涉及破坏交通设施相关的事,家里人都很担心。我们不太清楚这个罪的量刑情况,想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量刑的,不同的情况分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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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并且这些行为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但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说的“足以使……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指该破坏行为具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现实可能性。比如,破坏了铁路轨道的关键部位,虽然尚未有列车因此出事,但这种破坏行为客观上已经对列车的安全行驶造成了现实的威胁。 其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如果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比如造成了列车脱轨、汽车坠崖、船只沉没、航空器坠毁等重大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外,如果是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某人在施工过程中疏忽大意,不小心破坏了交通设施并导致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按照过失犯罪的相关规定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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