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计提无偿提供职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公司有一些固定资产是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在折旧计提方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比如折旧该怎么计算,有哪些需要遵守的规则,会不会涉及税务问题等。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要求,避免公司在操作上出现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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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财务处理中,计提无偿提供职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财务准则。首先,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把固定资产无偿给职工用,要把这固定资产每期该提的折旧算到相应的成本或者费用里,并且要确认给职工的这部分福利是企业的一项负债。 从税务处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等。企业无偿提供职工使用固定资产所计提的折旧,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如果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这些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例如,要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凭证、使用记录等。同时,对于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涉及增值税,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该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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