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多久能够重新起诉分财产?


离婚后重新起诉分财产的时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人民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如果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的三年内都可以起诉 。 另外,如果离婚时共同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通常无论离婚多久都无法起诉重新分割财产。但要是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那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这些情形的三年内可起诉。 总之,不同情形下时间规定不同,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起诉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一旦超过这个期限,虽然还能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权利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比如上述提到的三年或一年的时间限制就是诉讼时效的体现。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例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故意隐瞒某些财产的真实价值或存在情况。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