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到底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呢?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很关心什么时候能去做工伤鉴定。因为这涉及到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我想知道具体从受伤开始算,要等多久才能进行工伤鉴定,有没有相关的时间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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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工伤认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通常说的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要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才可以进行。通常来说,伤情简单、恢复快的,可能几个月就可以做鉴定;而如果伤情复杂、恢复慢,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比如一些骨折,可能需要等骨折愈合后,大概3 - 6个月甚至更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总之,具体的工伤鉴定时间要根据受伤职工的实际伤情恢复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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