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之前打赢了一场官司,法院也下达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但对方一直拖着不履行。我现在有点忙,可能没办法马上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想问问,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时间结束后,我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才有效呢?我想了解这个有效期具体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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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的有效期是二年。 这里说的有效期,其实就是申请执行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权利人也就是你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才会受理并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要是超过这个期限,债务人就可能获得抗辩权,法院有可能不受理你的强制执行申请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这个二年的起算时间分几种情况: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是分期履行的,那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压根就没有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比如说,法律文书规定对方要在2023年10月1日到2023年10月31日履行义务,那么申请执行的二年期间就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计算,到2025年10月31日截止。又比如法律文书规定分三期履行,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是2024年5月1日,那么申请执行期间就从2024年5月2日起算,到2026年5月1日截止。再比如法律文书在2024年1月1日生效,且没规定履行期间,那么从这一天起二年内申请执行都有效,也就是到2026年1月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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