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打官司的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当时没太在意,最近才意识到可能自己权益受损了。想知道从现在开始算,还有多久时间可以去打官司维护自己权益?想具体了解下这个打官司期限是怎么规定和计算的,超过期限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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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打官司的期限,也就是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通俗来讲,这个三年就是从患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以及知道侵害自己权益的义务人是谁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患者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身体因医疗行为受到损害,那么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从发现的这一天开始起算。 不过要注意,还有最长时效限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还可能出现中止、中断。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无法抗拒的客观情况)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要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发现权利受损后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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