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官司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我正在打官司,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我申请了财产保全。但我不知道这个财产保全能保多长时间,会不会过一段时间就失效了,要是失效了对方把财产转移走,我岂不是白忙活了,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保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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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是对银行存款进行保全,最长可以保全一年;要是对动产进行保全,最长能保全两年;而对于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进行保全,最长的期限是三年。并且,在期限快到的时候,申请执行人还能申请延长保全期限,法院也能主动去办理延长手续。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在官司进行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会被随意处分,从而保障胜诉方能够顺利实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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