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的时间是多久?
我最近被公安机关传唤了,心里有点慌,也不知道这传唤得持续多久。我就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的时间到底是多长啊?会不会一直把我扣在那不让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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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传唤是公安机关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措施。它是为了调查案件情况,让当事人配合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简单来说,如果是刑事传唤,一般不超过十二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要是治安传唤,通常不超过八小时,复杂情况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且不管哪种传唤,都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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