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移交到检察院后多久能结案?
我有个案子,公安局已经把材料移交到检察院了,我心里一直没底,不知道这之后大概要多久才能结案。我就想了解下,从公安局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开始,到最终结案,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呢,有没有相关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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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安局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阶段以及可能涉及的审判阶段的结案时间。 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到了审判阶段,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公安局移交到检察院后多久结案,要综合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补充侦查、适用程序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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