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后多久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后多久能判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审理程序和期限。如果案件比较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要是案件较为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实际情况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离婚也就生效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较快结束。要是调解不成功,进入庭审程序。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简易程序三个月内、普通程序六个月内会出判决结果。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涉及公告送达等,时间就可能会延长。 另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且法官认为夫妻感情还能挽回,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在第一次离婚申请被拒绝后,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必须等至少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提出离婚申请。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起诉离婚的判决时间受到案件复杂程度、是否能达成调解、证据是否充分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确定一个确切的期限,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一年甚至更久。 相关概念: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审理期限相对较短。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相较于简易程序更为复杂、严谨,审理期限相对较长。 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这种方式会导致诉讼时间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