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后,多久能获得判决结果?
我之前因为一些纠纷起诉到了法院,现在已经开庭审理完了,心里特别着急,就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能拿到判决结果。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呀,会不会有什么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延长或者缩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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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出具判决书的具体期限,但对案件的审结期限有明确规定。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不过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计算在内。 如果是民事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在刑事诉讼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另外,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此外,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在宣判结束后十日(含当日)内出具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之后应即时向当事人发放判决文本。 相关概念: 审结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需排除特定期间)。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相对复杂、完整。 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或特定刑事案件,审理过程相对简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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