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我有个事儿想问问,家里有人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现在案子已经移交给检察院了。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到底啥时候能开庭审判啊?就想了解下从这阶段到开庭,一般得等多久,有没有个大概的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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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开庭时间没有绝对固定的标准,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说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还可以延长十五日。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检察院这边快则十天半个月,慢则一个半月左右完成审查起诉并将案件移送法院。 接着是法院审理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总体而言,正常情况下,从案件移交检察院到开庭,快的话一两个月,复杂的案件可能数月甚至更久。这当中还可能存在补充侦查等情况,比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都会导致开庭时间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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