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会判多久?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判罚需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若构成本罪既遂,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说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是虽然实施了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的行为,或者进行了其他破坏活动,并且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不过实际并没有导致特别严重的后果,像人员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其次,如果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进而造成了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 。
总之,法律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量刑,充分考虑了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旨在维护社会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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