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后多久通知家属?
我被留置了,心里很担心家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着急。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在对我进行留置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通知我的家属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不通知或者延迟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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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一种由监察机关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在调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使用。留置措施涉及到对当事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法律对于通知家属有明确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这里所说的“有碍调查”的情形,一般是指如果立即通知家属可能会导致被调查人或其家属进行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行为,从而影响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例如,被调查人的家属可能与案件有牵连,若提前通知他们,可能会让他们销毁关键证据;或者被调查人有一些尚未归案的同谋,通知家属可能会使同谋得到消息后逃跑等。 不过,一旦这些有碍调查的情形消除,监察机关就必须马上通知被留置人员的单位和家属。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让家属及时知晓被留置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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