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送材料?
我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不太清楚送材料的时间要求。我担心送晚了会影响执行进度,想知道具体的时间规定,还有需要送哪些材料。
展开


申请强制执行送材料的时间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首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是为了保障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此期间内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其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这意味着从执行员接收相关文书起算,三日内要完成执行通知的送达工作,以便被执行人知晓执行事宜。 再次,法院强制执行的传票一般在十五日内送达。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最后,申请强制执行后一般需要在二十天内提供材料,材料通常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等。这些材料是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