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期徒刑多久能判刑?

我涉及一个案件,听说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我想知道从被抓开始,一般要过多少天法院才会判刑啊?我心里一直没底,也不清楚法律流程大概得多久,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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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整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天数,因为这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流程较为复杂。 首先是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些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二十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很难确定一个具体的天数来表明多久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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