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需提前多少天递交材料?
我有个商标快到期了,想继续使用,不太清楚具体要提前多久去递交续展材料。担心错过时间导致商标不能续展,所以想了解一下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顺利完成商标续展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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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也就是说,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的一年时间里,都可以递交商标续展材料。 如果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法律还给予了六个月的宽展期。在这个宽展期内,商标注册人仍然可以递交材料办理续展。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宽展期内也能办理续展,但除了要缴纳正常的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例如,正常续展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商标注册人有足够的时间来办理续展,保障商标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果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将被注销,其专用权也随之消灭。 另外,办理商标续展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 相关概念: 续展:指依据商标注册人的请求,国家商标局依法对有效期届满的注册商标继续注册,延长其专用权有效期,并予以公告的程序。 宽展期:是在商标有效期满后,给予商标注册人额外的六个月时间来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办理续展,虽然能保留商标专用权,但需额外缴纳迟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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