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21万元后退款的情况下要判多少年?
我有个朋友涉及诈骗案件,诈骗金额达到了21万元,后来把钱都退回去了。现在不知道这种退款后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是会减轻处罚吗?具体会判多少年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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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21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按照法律规定,在未考虑退款等情节时,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在案发后积极退款,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本案中,21万元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等,来确定最终的量刑。如果退款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的判刑年限还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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