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成年人是以什么名义进行诉讼呢?

我家孩子是未成年人,最近遇到点事儿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但我不知道该以什么名义帮他去打官司。想问下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进行诉讼是以自己名义还是法定代理人名义呢?具体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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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未成年人进行诉讼时名义的确定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未成年人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其中,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诉讼方面,未成年人本身是诉讼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当涉及到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权益纠纷等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时,原告或者被告是未成年人自己。比如,未成年人的人身受到侵害,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此时未成年人就是原告。 不过,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所以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则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像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代表未成年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但他们并不是诉讼当事人,只是诉讼代理人。例如在法庭上,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未成年人陈述事实、进行辩论等。 所以总结来说,未成年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但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这既保障了未成年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了他们在行为能力上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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