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之后男方应该给女方赔偿多少钱?
我和男朋友意外怀孕了,现在刚打完胎,身体和精神状态都不太好。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他应该给我赔偿多少钱呢?我想了解具体赔偿的范围,是只包括医疗费,还是还有其他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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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胎之后男方给女方的赔偿金额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固定标准。 首先,如果是男方提出让女方进行流产手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女方可主张人身伤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赔偿范围包括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手术费、检查费等;护理费用,如果女方打胎后需要专人照顾产生了护理费;交通费用,比如往返医院的打车费等;营养费,用于身体恢复补充营养的花费;还有因打胎耽误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 其次,如果经过法医判定,女方因打胎致残,男方还应根据情况赔偿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另外,如果男方在此次事件中不存在过错,且女方与男方均未对此次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那么双方可共同承担此次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比如女方自主决定终止妊娠,男方依法无须承担此项费用,但从道义上可对女方身体康复所需营养费进行补偿。 总之,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方能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定赔偿数额。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就是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像这里打胎对女方身体造成的伤害就属于人身损害。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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