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多少?
我最近和配偶离了婚,但是对于之前婚姻期间产生的一些债务不太清楚该怎么分担。想了解下具体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承担的比例又该如何确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明确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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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的承担情况,需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其明确规定了上述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清偿比例,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法院通常会采取一人一半的方式。 而一方个人债务,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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