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打官司整体大概需要多少钱?


交通事故打官司所需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案件受理费** 这是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或价额按不同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等。 法律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例如,诉讼标的额为8万元,案件受理费为80000×2.5% - 200 = 1800元。 **二、申请费** 如果在诉讼中涉及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等情况,需要缴纳申请费。比如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 + 20元;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 + 520元。 **三、其他费用** 还可能需要支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来确定。 **四、律师费** 律师费通常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标的金额等因素收费。而且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不过需要有相关约定或法律依据。 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后续由法院判决由谁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