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亏空公款达到多少金额会被判刑?

我在一家公司负责财务工作,最近发现账目上有点问题,好像有公款亏空的情况。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亏空公款达到多少金额就会被判刑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法律责任,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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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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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亏空公款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较为常见的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下面分别为您介绍不同罪名的定罪判刑标准。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罪名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出现类似行为,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定罪标准也有所不同。挪用资金罪中,根据相关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在六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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