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死了保险公司会赔偿多少?


当车祸导致人员死亡时,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首先是交强险赔偿。在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有不同项目的赔偿限额:死亡和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8万元,这主要用于赔偿受害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死亡伤残相关的费用;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1.8万元,用于赔偿因车祸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等;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2千元,用于赔偿车祸中造成的财产损失。 在无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同样会进行赔偿:死亡和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 。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才不予赔偿。 若超出交强险责任范围,且车主还购买了其他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则由该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例如,购买了保额为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还有需要赔偿的部分,就会在这50万的限额内进行赔付。若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仍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剩余部分就得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此外,关于死亡赔偿金,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保障在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多种险种,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赔偿范围和额度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者家属因受害者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赔偿。 丧葬费:用于处理受害者丧葬事宜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受害者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