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养老金能补多少?


当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金是存在一定的补偿机制的。这里面主要涉及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个部分。 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处理参保人后事而设立的一笔费用。它主要是为了减轻家属在丧葬方面的经济负担。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由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丧葬补助金的金额也会有所差异。比如,A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000元,那么该地区参保人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2 = 10000元。 抚恤金则是给予参保人家属的一种经济抚慰。它的发放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身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对于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对于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此外,如果参保人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其家属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余额是参保人在职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积累。这部分余额会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总之,人死后养老金的补偿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同情况补偿金额会有所不同。家属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补偿政策和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