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达到多少金额会被判刑?
最近遇到一起侵占财产的事儿,有人占了别人财物不肯还,想知道具体侵占金额达到多少,会被认定为犯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不同地区标准是不是不一样?具体法律依据又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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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时会被判刑,相关的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侵占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 **犯罪客体**:侵犯的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损害了财物所有者对自己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犯罪主体**:要求为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犯罪主观方面**:须出自故意,即明知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5000 - 10000元,数额较大通常是5000至20000元以上。不过,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例如在上海地区,侵占罪的侵占金额若达到了2万元以上但不到20万元,则指向的是“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当侵占金额攀升至20万元以上时,就步入了“数额巨大”的起点范围内。 **三、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且,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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