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如何缴纳各自的出资?
我打算和几个朋友一起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对股东出资这方面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我们作为股东该怎么去缴纳各自的出资呢?具体的方式、时间这些有没有什么明确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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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各自出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例如,劳务、信用等通常不能作为出资财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 然后是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选择分期缴纳出资,要满足一定条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般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全部出资的法定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等条款。 再者是出资操作。如果以货币出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比如用房产出资,就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等手续。 若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当发起人已经递交其出资并得到法律规定的验证机构确认后,验证机构会提供验资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 相关概念: 认缴:是指股东承诺要缴纳的出资额。 实缴:就是股东实际已经缴纳到公司的出资额。 验资报告:是由法定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验证后出具的报告。 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签发给股东,证明其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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