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征地补偿款该如何做账?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收到了一笔征地补偿款。我对财务方面不太懂,不知道这笔补偿款在账务上该怎么处理。是记为收入吗,需不需要交税呢?有没有什么规范的流程和方法来做账,我怕处理不好会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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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征地补偿款的账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主体来进行,下面分别介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处理方法。 对于企业来说,收到征地补偿款,在会计核算上,通常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征地补偿款一般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税务方面,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企业取得的政府征地补偿款,免征增值税;对于企业所得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对应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收到征地补偿款时,财务会计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应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等科目。当支付相关征地补偿费用时,财务会计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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