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当您收到违停处罚通知后,如果认为该处罚不合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申请行政复议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违停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确定申请复议的机关。通常来说,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者是该交警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其次,准备好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您的基本信息、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名称、处罚决定书的编号、申请复议的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违停处罚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现场照片、视频等,这些证据要能够支持您认为处罚不合理的观点。 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选定的复议机关。提交方式可以是当面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当面递交时,要记得索要相关的收件凭证;邮寄的话,建议使用挂号信或者EMS,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复议机关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在申请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另外,要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可能会影响复议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