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如何向仲裁机构申诉?


当遇到合同纠纷想要申诉到仲裁机构,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确定是否满足申请仲裁的条件。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的关键前提,它表明双方事先约定好了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二是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就是要明确自己希望仲裁机构怎么处理纠纷,以及为什么会产生这个纠纷;三是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不同的仲裁委员会有各自规定的受理范围。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还要写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然后,选择合适的仲裁委员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则要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在市、县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后续会根据情况组建仲裁庭,通知当事人参与仲裁等。 相关概念: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申请书:是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用以明确表达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的法律文书。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专门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