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参考以下内容: ### 申请条件 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也就是施暴者;二是申请人要有具体的要求;三是要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准备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书。如果是书面申请,应详细陈述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伤情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等;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选择管辖法院**: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 **法院审查裁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对于紧急保护令的申请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而对于诉中保护令的申请则会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