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如何申请商标保护?


公众号申请商标保护,实际上就是通过法定程序,让公众号名称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获得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当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时,商标所有者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第一步是商标查询,在申请之前,需要查询你想申请的商标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或者是否存在近似商标,避免申请被驳回。你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等官方平台进行查询。第二步是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第三步是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第四步是形式审查,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可能会要求补正。第五步是实质审查,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按其商标申请日期的先后,查询、分析、对比、审查该商标注册的合法性,以确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公告或是驳回。第六步是初步审定公告,经过实质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商标,商标局会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第七步是注册核准,如果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要确保申请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不能是通用名称、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等。同时,要准确选择商标的类别,公众号可能涉及多个类别,如第9类(软件、电子出版物等)、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等)、第41类(教育、娱乐等)等,要根据公众号的实际业务进行合理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