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我之前打赢了一场官司,对方却一直不履行判 决。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可不太清楚这强制执行费用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固定金额收,还是根据执行的财产数额来定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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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计算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要是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标准如下: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举个例子帮助你理解,如果执行金额是20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是19万元(20万元 - 1万元),这部分按照1.5%交纳,也就是19万元×1.5% = 2850元,总共需交纳的执行费用就是50元 + 2850元 = 2900元。
另外需要知道的是,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在执行后交纳 。这意味着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不需要先掏钱支付执行费用,费用最后由被执行者承担。
相关概念:
执行金额:指的是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执行的具体财产数额或价值。
价额:类似于执行金额,也是表示执行对象所具有的价值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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