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量刑数额该怎么计算?
我想了解一下诈骗罪量刑数额的计算方式。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诈骗案件,我就挺好奇对于诈骗金额不同,到底是怎么确定具体量刑的。想知道法律上是依据什么标准,怎么去计算这个量刑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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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量刑数额的计算,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在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具体数额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此外,如果具有一些特殊情形,量刑也会受到影响。比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这些情形下即便数额未达到相应标准,但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影响量刑。 要是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一些从宽情形,比如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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