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取消营业执照?


取消营业执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营业执照注销,一般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方式。 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那些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这种方式比较简便快捷,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依据是《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一般注销的流程相对复杂一些。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是登报公告,在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公告期一般为45日。 第三步是办理税务注销,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确保公司税务结清。 第四步是办理工商注销,完成税务注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 最后,如果公司有银行账户、社保账户等,还需要分别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