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想起诉的话是怎么收费的?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想起诉,起诉收费主要涉及案件受理费,这属于财产案件收费范畴。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首先,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这意味着如果您的诉讼请求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不管是1000元还是9999元,案件受理费都是固定的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比如您的诉讼请求金额是5万元,1万元需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这4万元的部分,按照2.5%计算,即40000×2.5%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若诉讼请求金额是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至10万的9万元交90000×2.5% =2250元,10万至15万的5万元交50000×2% =1000元,总共是50 + 2250 + 1000 =3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一开始起诉时需要您先垫付诉讼费,如果最后您胜诉了,这笔费用由对方来承担。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就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 诉讼请求:是您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在欠钱起诉案件中,通常就是您要求对方偿还的欠款金额等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