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后该如何申请误工费?


遭遇交通事故后申请误工费,要先明确误工费的概念。简单来说,误工费就是赔偿义务人得给赔偿权利人,支付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好这段时间里,因为不能正常工作而实际少了的收入。 首先是确定申请对象,既可以向肇事者索要,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接着是准备申请所需材料。不同情况材料有所不同,如果有固定收入,通常需要劳动合同、工资单、完税证明、医院的误工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等。若是无固定收入,除了上述医院相关证明,可能还得提供能证明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材料,要是无法提供,则需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相关资料 。比如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用来证明误工的天数);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提供受伤前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单等。 关于申请流程,如果想向保险公司理赔,要先及时报案,之后配合保险公司的勘查、定损等工作,按要求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和赔付。要是向肇事者索要误工费,首先,保留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并收集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据;其次,与对方协商索要误工费,如能达成一致则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最后,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也分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