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燃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当汽车发生自燃后,赔偿的方式和途径有多种。 首先,确定自燃原因很关键。汽车燃烧后,要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这份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通常对车主有利,是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初期的重要证据。之后,车主可同厂家协商,双方还能委托质量检测局进行鉴定,要是质检局无法鉴定,也可委托其他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中心鉴定。鉴定费用一般遵循谁申请谁缴纳的原则,不过消费者能和经销商协商各承担一半费用。要是确定是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厂家承担鉴定费用。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如果车辆已投保自燃保险,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投保人若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提到,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所以及时通知并按要求提供资料是获得保险赔偿的重要步骤。 再者,汽车自燃发生后,要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经销商作为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汽车自燃可能意味着其提供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从合同法角度讲,买受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实践中,车主及时告知有利于减少经销商疑虑,增加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最后,关于维权途径。车辆自燃,可以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也可以以侵权纠纷起诉。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一般由车主承担证明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在实际诉讼中车主以这种方式起诉可能因举证困难而败诉。而以侵权纠纷提起诉讼,则由经销商承担证明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这种方式更有利于车主提高胜诉率。 相关概念: 自燃保险: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会按合同赔偿 。 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