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人员死亡如何赔偿?

我有个亲属被留置了,结果在留置期间死亡了。我们家里人都很震惊和悲痛,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留置人员死亡的话应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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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措施。当留置人员死亡时,关于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留置人员的死亡是由于行使职权的行为导致的,那么就适用国家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赔偿的程序一般是,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方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若留置人员的死亡并非因行使职权行为导致,而是自身疾病等原因,那么通常不会按照国家赔偿处理,不过相关部门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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