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逃逸车子该如何赔偿?

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撞车了,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对方通过监控找到了我,让我赔偿。我想知道这种肇事逃逸的情况,车子赔偿是怎么规定的,都需要赔偿哪些方面,是我自己全赔还是保险能赔一部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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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承担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赔偿方面,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顺序如下:若肇事逃逸车辆参加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例如,如果事故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用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保险公司就会在这个限额内赔偿。 若机动车不明晰或未经参与强制保险,亦或是抢救费用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诸如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在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也就是逃逸方进行追偿。 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生活费;要是造成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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