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故意伤人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要明确,故意伤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就是受伤后去医院看病、治疗所花费的各项开支,像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得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付款收据等证据来确定具体数额。 误工费是以受害者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的时长和其收入水平来计算的,也就是这段时间损失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 护理费是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人数以及护理周期来定的,毕竟受伤后可能需要人照顾,这部分费用就是补偿照顾产生的花费。 交通费和住宿费是受害者本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在就医或者转院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营养费则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并结合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残疾赔偿金要根据其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标准来计算。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死亡赔偿金包含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多项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没有精神损失费。并且赔偿的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本人的实际损失、证据、造成的后果(伤残还是死亡)、年龄、户口、被抚养人情况、本人及护理人收入情况、当地统计数据等来计算。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因为他人的行为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伤害,从而要求对方赔偿因伤害产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 残疾赔偿金:是对因伤致残的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等的一种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赔偿给依靠受害人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