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赔偿?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人倒是没受重伤,但车辆有损坏,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不太清楚这赔偿到底怎么算,是只赔修车钱,还是还有其他方面?我想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都涉及哪些项目,具体又是怎么计算的,以及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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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因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系列规定和操作。 首先,赔偿责任划分很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不同情况承担责任。比如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项目众多。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误工费,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住院天数,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方面,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有年龄相关的调整。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年限根据年龄有所不同。被抚养人生活费针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特定人员,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抚养年限也因情况而异。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最后,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之后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能达成一致的话,按约定支付赔偿款。若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赔偿方需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如果涉及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会按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多种险种。 误工费: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修养期间,无法进行正常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残导致未来收入减少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补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抚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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