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后该如何补偿丈夫妻子?
我出轨了,心里很愧疚,不知道在法律上该怎么对另一半进行补偿。我想了解一下,有没有明确的补偿方式或者标准,是要给经济补偿吗,还是有其他的补偿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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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一方出轨后对配偶进行补偿,主要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出轨”在法律上一般指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面的“与他人同居”就和我们所说的出轨情况较为相关,如果出轨达到了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程度,无过错方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通常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为了调查过错方出轨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进行的补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不离婚,单纯以对方出轨为由要求补偿,一般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而且要获得赔偿,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无过错方的诉求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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