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了无责的情况下该怎么赔偿?

我开车的时候和一个行人发生了碰撞,交警判定我无责。但对方还是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无责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赔,需不需要赔。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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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撞人且被判定无责,并不意味着完全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涉及到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法律规定。交强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也就是说,即使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交强险也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 其中,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这意味着,如果受害人有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或财产损失等情况,在上述对应的无责赔偿限额内,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不过,如果超出了交强险无责赔偿的范围,在无责的情况下,车主通常无需再额外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是出于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相对弱势地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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