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征收时,有户口没有土地该如何赔偿?

我家在农村,我一直有村里的户口,可当初分地的时候没分到土地。现在村里土地要被征收了,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有户口但没土地的情况,在土地征收时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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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土地征收中,有户口没有土地也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本身价值的补偿。它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据土地的等级、面积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数额。这部分补偿款主要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有户口的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相应份额,可参与分配。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等标准 。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目的是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其失去土地后的基本生活。如果有户口的村民在其他地方有稳定生活保障,可能会适当减少其安置补助费份额;若主要依靠被征收土地生活,就应保障其获得合理的安置补助费,以维持生活水平不降低。 最后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比如房屋、树木等,以及青苗,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只要是有户口村民自己地上的附着物,就享有权益,能获得对应补偿。 在具体操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的章程、规定,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程序,来确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以此保障有户口未分得土地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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