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我最近在做一些创作相关的事情,对著作权方面的法律很在意。就想搞清楚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心里好有个底,避免自己不小心犯错,也想知道怎么判断别人的行为是不是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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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侵犯他人著作权来赚钱。如果是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就不构成这个罪。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特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并且达到一定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几种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一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这里的著作权人通常指作者,也可能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主体。复制就是用印刷、复印等方式制作作品副本,发行则是通过出售、出租等向公众提供作品复印件,且复制和发行要同时具备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二是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三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四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 另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关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等情况。 相关概念: 复制: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发行: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 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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