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不足3000元该如何定罪?


诈骗金额不足3000元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不会被定罪判刑,但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关于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诈骗金额需达到3000元以上才可能构成诈骗罪,进而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次,对于诈骗金额不足3000元的情况,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情节较重”,通常会综合考虑诈骗的次数、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判定。例如,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即使每次金额都不足3000元,但累计次数较多;或者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精神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从而受到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诈骗金额不足3000元一般不会被定罪,但会依据具体情况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