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发票的开票方会如何定罪量刑?

我对虚开发票这方面不太懂,自己不小心涉及到了一点相关事情,很担心会有严重后果。想了解一下,要是被认定是虚开发票的开票方,在法律上到底会怎么给我定罪,又会怎么量刑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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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发票的开票方定罪量刑情况如下: 首先,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个人犯罪规定处罚。 其次,针对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也就是普通发票。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分子,定罪量刑的考量因素众多。虚开税款的数额是关键,比如虚开价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为数额巨大;500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此外,还会考虑主观故意(是否有牟利、规避税收等目的)、手段隐蔽程度、持续时间长短、危害严重性(是否已用于骗取税收返还/抵免)、是否有主动自首、积极退赔等从轻情节,以及是否存在团伙作案、领导其他人员等从重情节。总之,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根据具体案情在法定刑罚幅度内作出合理量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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